导读:近年来,浙江温州、平阳、湖州等地多家食品企业在年糕中违法添加防腐剂脱氢乙酸钠,被当地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然近,有消费者向本报反映:湖南多家企业生产的水磨年糕同样长期添加脱氢乙酸钠,对此,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竟多次出具检验合格的报告。面对质疑,该院总工程师声称是依据企业生产许可证(QS)上的许可产品类别“糕点”检验的。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回复记者,水磨年糕在GB 2760食品分类中归属于哪类及脱氢乙酸钠是否可添加请咨询卫生行政部门。
◎消费者:多品牌水磨年糕违规使用添加剂
3月初,消费者刘先生向本报投诉:他在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的华润万家超市购买了一些绿食园牌水磨年糕。回家后,刘先生食用后觉得不舒服,他无意中看到,这些产品配料表上均标有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刘先生上网查阅国家相关法规后,认定脱氢乙酸钠是不能添加到水磨年糕中的。
随后几天,刘先生又陆续到长沙沃尔玛、家乐福、华润万家、家润多、步步高、岁宝百货等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这些超市中销售的绿食园、湘食园、溢湘斋、誉和、庄兴园等品牌水磨年糕中,均添加了脱氢乙酸钠。
刘先生认为,长沙雨花区红星绿食园食品厂、长沙市溢湘斋食品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镇绿健园食品厂、湘乡市湘食轩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其生产的水磨年糕中添加脱氢乙酸钠,是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于是,他将相关情况向长沙市食药监局和长沙市工商部门举报。同时,他希望媒体介入,曝光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
◎国家标准:米粉制品中不能添加脱氢乙酸钠
消费者刘先生则指出,如果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水磨年糕中添加脱氢乙酸钠的行为合法,那原来被浙江等省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企业应该奔走相告,向相关执法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他希望湖南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积极作为,依法严肃查处这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绿食园、湘食园、溢湘斋、誉和、庄兴园等品牌水磨年糕是否超范围添加脱氢乙酸钠?湖南相关食品监管部门对此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夏石福)
相关链接:
浙江省:“长寿年糕”现形记
http://gsj.zj.gov.cn/zjaic/gzfw/zfdt/201503/t20150323_135776.htm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3)温平刑初字第895号
http://pingyang.zjcourt.cn:88/art/2013/10/8/art_2750_103894.html
温州一年糕生产商乱添防腐剂获刑4年半
无证制售年糕23万余市斤,生产添加“脱氢乙酸钠”和“苯甲酸钠”两种违禁防腐剂,2011年6月被质监查获。近日,鹿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010年4月,36岁福建人苏某在温州黄龙街道双岙村租赁一处房屋,未经审批许可下生产年糕。每天晚上6点开工,将400斤左右大米加工成约600斤年糕。次日凌晨2点将加工好的年糕运到双屿某农贸市场销售。
为了延长年糕保质期,想到在年糕里添加防腐剂。苏某说,以前在别处打工时,曾听说,在食品里加入“脱氢乙酸钠”和“苯甲酸钠”等,可以使饼干不容易变质发霉,于是在年糕生产中也加入这2种添加剂。苏某供认说,添加剂从化工市场里购买,添加比例自行决定,但为了省钱分量加得不多。
这些“毒年糕”终销往哪里?苏某交代说,一部分加工好的年糕运到双屿某农贸市场,另一部分则在农贸市场路口批发销售,同时,还会直接送货给几个需要的小摊贩,一个摊贩每天送70斤左右。自销加送货,他每天销售约600斤年糕。
2011年6月1日,质监部门查获苏某非法年糕加工点。据不完全统计,苏某加工点生产的年糕23万余市斤,每市斤售价约1.5元,销售收入共计35万余元。经抽样检测,该加工点年糕中检出“脱氢乙酸钠”0.12g/kg、“苯甲酸钠”1.20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苯甲酸、脱氢乙酸钠不能用于米粉类制成品。而年糕属于米粉类制成品。
经审理,法院认为,苏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35万余元,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考虑到苏某在米粉类制成品中添加禁止使用的添加剂,生产年糕数量大、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群众食品安全,酌情从重处罚。(温州网)
责编:左耀武
来源:http://jjsx.xfrb.com.cn/newsf/2015/04/15/142905951669.htm
http://news.ddsb.cn/city/201504/361331.html